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15 至 09:25、09:30 至 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15-15:00。
号公司一楼(1)会议室
程》的规定。
理人共 1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49,611,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74.120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600,000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085,259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
权,故本次股东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1,514,741 股)。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6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3,252,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1.91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6,358,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061%。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9,370,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18,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80%;反对 2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2%;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8%。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本议
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刘文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决议;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