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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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梧
议案 1 2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 2 4
的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 3 8
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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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恒集团”)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
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
行监事会职责。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
订。
本次修订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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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98)以及《广西梧州
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
。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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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
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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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孝东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拟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宇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拟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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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0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 9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7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 35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 2 万元,同比增长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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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公告编号:临 2025-99)
。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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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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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公司董事徐诗玥女士
和陈虎先生的辞职报告。徐诗玥女士和陈虎先生因岗位调整和工
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
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徐诗玥
女士和陈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
)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绍孙先生和
刘龙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广投金控持有公司 26.89%股份,其
提名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董
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议案
附件:杨绍孙先生、刘龙先生简历
杨绍孙,男,1983 年 10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
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科员;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
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项目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事业部协同发
展部业务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协同发展部业务
经理、高级经理,战略投资部高级经理(部门临时负责人),协
同发展部高级经理,协同发展部副总经理、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
公司董事、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公司董事;广西金融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协同发展部副总经理、南宁市金通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协同
发展部总经理、保险代理业务责任人。现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协同发展部总经理、广西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截至本议案披露日,杨绍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绍孙先
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金控的控股股东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协同发展部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刘龙,男,1988 年 8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西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西金
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管
理部总经理兼融资业务部总经理,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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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广西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广西区直企业信用保
障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披露日,刘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龙先生在
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金控的控股股东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