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5-06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预计额度内 有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浙江伟达贵金属
粉体材料有限公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是 否
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银行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伟达贵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伟达”)
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
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相关公告。上述融资和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
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伟达贵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浙江伟达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林万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1MA2AQ9C373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二十三路 399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
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常用有色金
经营范围 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14,589.41 13,297.8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0,400.96 9,352.38
资产净额 4,188.46 3,945.50
营业收入 25,285.30 44,590.57
净利润 242.97 143.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
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
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
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
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物处置费、登记费、过户费、翻译费、鉴证费、
公证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
损失。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
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
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
三年。
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浙江伟达的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
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额度提供担保,保障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属
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 170.24%、216.19%,
以上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