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利安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罗云翔、谢云晖、宋超
(六)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利安科技参与培训的相
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对到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
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要点及案例分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要点及解读等内容,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
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
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
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
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云翔 彭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