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690 号注册。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变更为“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其他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其
他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等。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