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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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
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王高林、霍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工作内容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刘坚接替霍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
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王高林、霍琳变为王高林、刘坚。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坚,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二)诚信记录
刘坚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刘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