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8 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397,877,984 股 A 股股票而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
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
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1,901,27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681,901,273.00 元。根
据贵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5] 1970 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根据发行结果,贵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54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397,877,984.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止 , 贵 公 司 已 收 到 通过 发 行 A 股 所获 得 的货 币 资金 ,其 中 新增 股 本金 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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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 — 中国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 (英 国私营 担保有 限公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 的成 员。
验资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8 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1,901,273.00 元,股本为人
民币 2,681,901,273.00 元,审验情况如下:
股本增加金额 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验资报告文号 验资报告日期
第1期 160,000,000.00 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 粤会所验字(99)第 30333 号验 资报告 1999 年 3 月 26 日
第2期 80,000,000.00 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 粤会所验字(2000)第 90223 号 2000 年 4 月 7 日
第3期 120,000,00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6A8026 号 2006 年 8 月 15 日
第4期 42,082,738.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7A8004 号 2007 年 8 月 24 日
第5期 120,624,822.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A8003 号 2008 年 6 月 16 日
第6期 2,107,341,862.0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利安达验字[2015]第 2107 号 2015 年 10 月 23 日
第7期 51,851,851.0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利安达验字[2015]第 2096 号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合计 2,681,901,273.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079,779,257.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079,779,257.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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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拟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出资 占新增注册资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本比例 金额 拟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062,334.00 694,149,998.36 92,062,334.00 23.14% 92,062,334.00 23.14%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 39,787,798.00 299,999,996.92 39,787,798.00 10.00% 39,787,798.00 10.00%
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137,931.00 280,019,999.74 37,137,931.00 9.33% 37,137,931.00 9.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249,336.00 212,999,993.44 28,249,336.00 7.10% 28,249,336.00 7.10%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泉州交发福惠 22,281,167.00 167,999,999.18 22,281,167.00 5.60% 22,281,167.00 5.6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241,379.00 129,999,997.66 17,241,379.00 4.33% 17,241,379.00 4.33%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持力 15,915,119.00 119,999,997.26 15,915,119.00 4.00% 15,915,119.00 4.00%
定增精选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 14,606,110.00 110,130,069.40 14,606,110.00 3.67% 14,606,110.00 3.67%
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262,599.00 99,999,996.46 13,262,599.00 3.33% 13,262,599.00 3.33%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5,278.00 83,959,996.12 11,135,278.00 2.80% 11,135,278.00 2.8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676,392.00 80,499,995.68 10,676,392.00 2.68% 10,676,392.00 2.68%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41,909.00 80,239,993.86 10,641,909.00 2.67% 10,641,909.00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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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出资 占新增注册资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本比例 金额 拟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贺伟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0,610,079.00 79,999,995.66 10,610,079.00 2.67% 10,610,079.00 2.67%
合计 397,877,984.00 2,999,999,999.36 397,877,984.00 100.00% 397,877,984.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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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及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
金额 金额
总额比例 总额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397,877,984.00 397,877,984.00 12.9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81,901,273.00 100.00% - 2,681,901,273.00 87.08%
合计 2,681,901,273.00 100.00% 397,877,984.00 3,079,779,257.00 100.00%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获贵公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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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
的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原名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新材”),于
起人,与化工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化工部合成材料研究院
和国营长风机器厂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15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贵公司由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91110000710924494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前,贵公
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2,681,901,273.00 元。
二、拟新增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
监许可[2025] 1970 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根据发行结
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7.54 元,获得的货币资金拟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7,877,984.00 元,本次变更后股本
增加至人民币 3,079,779,257.00 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3,079,779,257.00 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贵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99.36 元,
扣除担任主承销商职责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
民币 7,367,000.00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550,000.00 元属于发行费用,不含税
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400,000.00 元不属于发行费用,两项的税款人民币 417,000.00 元不属于发
行费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2,632,999.36 元,此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汇
入贵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收款日期 币种 金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010900110710029 2025 年 12 月 11 日 人民币 2,992,632,999.36
合计: 2,992,632,9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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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99.36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
民币 16,124,892.9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875,106.46 元,其中计
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397,877,98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 2,585,997,122.46 元。
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合计 16,124,892.90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四、累计出资情况
经本所审验,贵公司变更后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079,779,257.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的 1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
理之中,贵公司计划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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