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7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暨资产被采取保全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移送青岛中院审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锦纺织”)和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孚”)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2,680万元(涉案标的股权转让价格)。
●财产保全情况:新华锦纺织持有的青岛恒孚75%股权已被司法冻结;青岛恒孚名
下的不动产已被司法查封。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移送青岛中院,尚未开庭审理,后续
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新华锦纺
织发来的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华锦纺织、青岛恒孚与朱双堂之间的股权转让
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收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组织相关
人员核实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做好应诉准备,维护公司权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朱双堂
被告1: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2: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3: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股权过户给原告;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平房自第10341号的房产为原告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诉称: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各自持有的青
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对外转让,新华锦纺织的总经理主动联系原告朱双
堂探讨股权转让事宜。经多轮磋商,双方就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基本达成
一致,并对《恒孚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沟通后约定签署协议,原告签署合
同后,新华锦纺织的总经理并未将合同反馈给原告,而是希望重新谈判合同价格。朱
双堂坚持认为合同已生效,各方应秉承契约精神严格履行合同。
以上为本案原告起诉状中载明的主要内容,案件事实以法院查明为准。
(四)判决情况
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0日出具(2025)鲁0283民初16901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民事裁定书,因案涉被告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为中国香港,该案不属于
平度市人民法院管辖,移送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三、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情况
原告已向平度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华锦纺织持有的青岛恒孚75%股权、
香港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恒孚25%股权已被司法冻结;经向平度市不动产登
记中心查询,青岛恒孚名下的房权证平房自字第10341号、平国用(2004)第02054号
不动产已被司法查封。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
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8起,涉案金额2,756.14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1起,
为公司起诉王荔扬、柯毅追偿业绩补偿款一案,涉案金额1,981.75万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7起,涉案金额774.39万元。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
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
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