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7 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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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5-057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尚品宅配大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91,628,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 40.811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3.9995%。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1,567,4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10,060,6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353,39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02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9%。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5%,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314,09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5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10%。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648,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12%;反
对 93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9%;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414%;
反对 93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218%;
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614,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41%;反
对 972,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5%;弃权 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292%;
反对 972,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635%;
弃权 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602,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08%;反
对 984,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0%;弃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78%;
反对 984,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797%;
弃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董洁清律师、张雅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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