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被担保人名称
简称“森华易腾”)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0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
位科技”)全资子公司森华易腾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徽
(合同编号:流借字第 2025050019
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12 个月,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7 日。
为支持本次融资业务的开展,公司与徽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流借字第 2025010019-B1 号),公司为森华易腾提供保证担保,担
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森华易腾与徽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流借字
第 2025010019-QLZY1 号),森华易腾以一项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和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10,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
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
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 2025 年度担保额 度占公司最近一 担保预计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日(包含本次担
资产负债率 度预计(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产 有效期
保)的担保余额
比例
资产负债率为 70% 二次临时
下属子公 以下的子公司
大位科技 议通过之
司 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子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70%
下属子公 下属子公 以下的子公司
司 司 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子公司
合计 312,839.96 610,000.00 915.90%
注:上述资产负债率在 70%及以上的被担保方若后续资产负债率降至 70%以下,其相应的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仍然有效。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位科技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肖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25067343
成立时间 2005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 A 座 10 层 1109-87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
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用设备、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专用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除外);经营
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548.74 31,985.2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8,592.60 11,057.66
资产净额 20,956.14 20,927.58
营业收入 30,770.71 39,955.54
净利润 -130.10 -1,649.31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森华易腾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甲方(保证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
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公证费等),均属于被担保债权。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务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满之日起三年。
(二)森华易腾签订质押合同事项
出质人(甲方):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甲方以名称为“多广域网接口网路选择方法、系统及网络设备”,专利号为
质押担保范围: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本金为 1,000.00 万元。本合同
担保的主合同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
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均属于被担保债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7.86%;子公司之间实际相互提供
的担保总额合计为 154,419.9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保。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