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向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
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