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5-9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7 日(周三)上午 9:15-9:25、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所持(代表)股份数71,345,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1,781,018股(已
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24.4516%。
名,代表股份69,733,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92%。
股份数1,61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4%。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49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0%。
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会以赞成 70,911,137 股、反对 319,900 股、弃权 114,20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 2,057,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的 82.5790%;反对 3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 12.8380%;弃权 1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4.58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林森、曹园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