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
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情况:“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
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使用计划:剩余募集资金 13,918.88 万元(未经
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的
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
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
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丰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1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81,814.60 79,677.09
(二)以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减“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
项目”投资总额,将调减金额投资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
目”;同意终止实施“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型轻
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
变更前拟 变更后拟 变更后募集资
序 投入金额占拟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累计投入金 备注
号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额(未经审计)
的比重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
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79,677.09 79,799.53 65,188.46 81.69%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拟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上表单项
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为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三)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188,764.33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21,188,764.33 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
资金金额为 118,000,000.00 元。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型轻量化项目”或“该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
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投资总额 75,000.00 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通过新建智能制造生产车间及能源中心、油品库、固废库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
高端大马力系列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形成年产 10
万台套缸体和缸盖生产能力。新型轻量化项目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通过工艺优化,实际已
形成年产 8 万台套的产能;该项目二期工程尚未建设,原因系前期考虑到 2022
年以来重卡市场需求波动、自身产能状况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公司本着合
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暂缓了二期工程投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新型轻量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
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息收入及
拟投入募 累计已投 剩余募 待支付 预计节余
投入 理财收益扣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入募集资 集资金 项目尾 募集资金
进度 除手续费等
额 金金额 余额 款 金额
后的净额
新型轻量化发动
机核心零部件智 34,892.05 22,890.01 65.60% 1,916.83 13,918.88 291.42 13,627.46
能制造项目
注:以上金额未经审计。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付。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历史延期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下游重卡
市场需求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以及自身产能状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
公司将“新型轻量化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0)。
三、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的原因
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虽然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
的可行性论证,但近几年重卡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市场销量波动且未有明显改善。
长速度仍未达到募投项目方案论证的预期。
过工艺优化,将“新型轻量化项目”一期工程产能由原本规划的 5 万台套提升到
了 8 万台套;另一方面,前期因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与市场大马力、天然气需求不匹配,产能利用率低,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后提升
的产能以及目标产品能够完全覆盖“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的规划目标,公
司现有产能规模已充分覆盖公司目前业务需求,若继续投入项目二期工程,将形
成产能闲置问题。
用车网交强险实销口径数据,2021 年新能源重卡占重卡整体销量不足 1%,而
继续增长趋势。公司“新型轻量化项目”无法满足新能源重卡需求。
综上,该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受外部宏
观环境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现有
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二期工程对公司业务
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综合考虑重
卡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未来产能布局规划、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
决定,拟终止实施“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新型轻量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13,918.88
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
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其中待支付的项目尾款 291.42 万元。公司终止实
施该项目二期工程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支付。
公司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
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五、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系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市场状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
略布局、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工程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华丰股份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二
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华丰股份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