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7 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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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以下简称“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已于近期完成广东豪鹏用于一期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指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1,943.8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056.15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
(XYZH/2023SZAA5B0159)。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广东豪鹏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
实施时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同时,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广东豪鹏及世纪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4-001、
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08,056.15 万元及其孳息(孳息
以实际划转日金额为准)向广东豪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豪鹏科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已向广东豪鹏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转入广东豪鹏开
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
豪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118.24 万元及已支付的
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77.81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豪鹏科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豪鹏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开设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
公司、世纪证券与相应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豪鹏科技: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户。同时,公司、广东豪鹏、世纪证券与相应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豪鹏科技: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29)。
户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账户状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豪鹏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广东豪鹏新
                                             能源研发生
    广东豪鹏    城支行
                                             产基地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注:因开户行为下属二级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分行与公
司、广东豪鹏、世纪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鉴于广东豪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广东豪鹏已于
近日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本息
扣除转账手续费后共计 27,646.94 元已同步转入广东豪鹏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前述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广东豪鹏及世纪证券与相应商业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已全部注销完毕。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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