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 1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523,07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54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723,682 股,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红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38,142,494 99.7133 94,909 0.2481 14,747 0.038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出售参股 7,655,949 98.5879 94,909 1.222 14,7 0.1900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有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蒋慧、韩叙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