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62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免税店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浦东、虹
桥国际机场进出境免税店项目》招标结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虹
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桥机场公司”)于2025年12
月17日在上海签订了免税店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俊杰
注册资本:2360 万美元
注册地:中国上海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电子
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家具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
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鞋帽批发;
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具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新鲜水
果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进出口;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
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食用农产品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
售;礼品花卉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办公用
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池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药品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杜福睿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与杜福
睿不存在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常筑军
注册资本:1071774.300660 万元
注册地:中国北京
主要经营范围:进口、供应、仓储、调拨配送、批发、零售、代
购、代销全国出入境口岸免税店、驻华外交人员免税店、市内免税店
以及外国驻华机构常驻人员、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员所需免税商品;
销售免税汽车(含小轿车);免税烟草制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预
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
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
销售药品;餐饮服务;进出口业务;开发、研制和销售国内旅游商品;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百货、家用电器、服装、化工产
品、电子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珠宝首饰、工艺品、体育用品、
玩具、电子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餐饮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
中免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与中免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1 航站楼及 S1 卫星厅国际区域场地)
的进出境免税店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杜福睿
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3+5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其中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T1 航站楼免税店(含进出境免税店)如
需运营调整将提前 6 个月通知。各场地交付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交付时
间为准,但合同终止时间均为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一阶段:经
营权转让期限为 3 年,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合同履行第 2 年结束后,若通过考核,则续约第二阶段合同,反之
则合同终止。第二阶段: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5 年,自 202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月实收费用=月固定费用+Σ(各品类月销售额×各品类提成比例)
月固定费用(单价)? 3141 元/㎡/月, 各品类提成比例 8%-24%
该合同涉及规划总面积为 8465.7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 1.5 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 航站楼及 S2 卫星厅国际区域场地)
的进出境免税店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中免
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5+3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面通知)。各场地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但合同终止时间均为
第一阶段:
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5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合同履行第 4 年结束后,若通过考核,则续约第
二阶段合同,反之则合同终止。第二阶段: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3 年,
自 203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月实收费用=月固定费用+Σ(各品类月销售额×各品类提成比例)
月固定费用(单价)? 3090 元/㎡/月,各品类提成比例 8%-24%。
该合同涉及规划总面积为 9630.98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 1.5 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的进出境免税店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虹桥机场公司
乙方:中免
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5+3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面通知)。各场地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但合同终止时间均为
第一阶段:
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5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合同履行第 4 年结束后,若通过考核,则续约第
二阶段合同,反之则合同终止。第二阶段: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3 年,
自 203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月实收费用=月固定费用+Σ(各品类月销售额×各品类提成比例)
月固定费用(单价)? 2827 元/㎡/月, 各品类提成比例 8%-22%。
该合同涉及规划总面积为 2470.55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 3,00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条款
为进一步巩固上海机场免税业务的领先地位,提高口岸免税的市
场竞争力,各方一致约定持续优化免税场地资源,为国内外旅客提供
价格最优、品类丰富、环境舒适、购物便捷的免税消费体验,并积极
引入老字号产品、文创产品、非遗产品等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的特色优质产品,增加国产品在免税店的销售,尽快开展机场免税线
上预订服务。
在经营期内,年固定费用在基准年(2026 年)固定费用的基础
上,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调整:单个计费年度实际年固定费用=基准年
(2026 年)固定费用×(1+a)
,其中,a 应当根据单个计费年度国际
及港澳台进出港客流量与 2024 年的差异率(
“X”,X=(单个计费年度
实际年进出港客流量÷2024 年进出港客流量﹣1))进行取值;视 X
浮动范围,a 在-20%至 20%区间进行调整。
双方同意建立销售激励机制,以提高免税业务竞争力,按年度考
核,年度人均消费水平超过目标值的一定比例及以上,则超出部分的
销售额计提的销售额提成按阶梯奖励返还;甲方鼓励乙方引入具有竞
争力的新品以及毛利率低于其对应的品类提成比例最高值的商品,经
甲方审核同意,其销售额应从相应的月品类净销售额中扣除,其销售
提成按各单品毛利额的一定比例另行计算。
经营期考核按照运营和经营两个维度开展,任一维度不达到要求,
甲方都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考核年度人均消费
水平超过目标值,视同考核通过。
合同期内乙方享有免税店免租装修期一次,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
任何一方需要修改和变更合同任何条款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补充条款一经签
署后,即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补充条款约定与合同约定不一
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乙方与甲方完成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后生效。因乙方原
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经营权及场地,并要求乙方
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三项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合同的顺利
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至 2033 年度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以上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
终止的风险。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
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未受不可抗力事由影响的部分,双方
仍应恪守履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