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
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富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
计机构,原指派蔡斌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
郑丽惠接替蔡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继
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
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为郑
丽惠,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燕、质量控制复核人吉正山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变更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
性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丽惠,1997 年 0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0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2023 年 1 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 3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签署新三板审
计报告数量 0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0 家。
郑丽惠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郑丽惠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变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