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7 17: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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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莱士”)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1名,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
选举占德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
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
成第六届董事会。
  上述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占德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历任公司质量控制部主管、质量保证二部经理、质量保证一部经理、法规
医学事务部经理、浆站质量部经理,曾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生产
总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下属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占德国先生与上海莱士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占德国先生未直接持有上海莱士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占德国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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