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刊载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
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木勇为项
目合伙人、刘木勇和王雪芬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晓辉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
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雪芬已从中汇离职以及中汇内
部工作调整,中汇现委派朱启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施伟岑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
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刘木勇、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刘木勇和朱启、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施伟岑。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
成为注 开始在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姓 市公司和挂 公司提供
角色 册会计 本所执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名 牌公司审计 审计服务
师时间 业时间 告家数
时间 时间
签字
签署 2 家上市公司
朱 注册 2019 年
启 会计 11 月
计报告
师
质量 签署 1 家上市公司
施
控制 2021 年 和 2 家挂牌公司审
伟 2014 年 2007 年 2025 年
复核 1月 计报告,复核 2 家挂
岑
人 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
姓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位
对在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行政监 四 川 证
管措施 监局
日 评估等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