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8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
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置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肖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肖薇女士由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
更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实际届满之日止。
肖薇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肖薇女士简历
肖薇,女,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霍尔果斯宏盛瑞泰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69%的股份。肖薇女士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