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19: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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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5-79 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号)、《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78 号)。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8,221,490.68 元,盈余
公积为 34,192,504.86 元,资本公积为 482,634,269.60 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
盈 余 公 积 34,192,504.86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294,028,985.82 元 , 两 项 合 计
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 2024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就本次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的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的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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