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83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会议室。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1 人,代表股份 125,014,2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7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
代表股份 124,342,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7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671,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671,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70,600,000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635,86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
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6,964,140 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861,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78%;反对 1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包含 8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 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6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39%;反对 235,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
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68,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31%;反对 235,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
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65,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07%;反对 238,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53,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11%;反对 238,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53,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11%;反对 238,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53,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11%;反对 238,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53,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11%;反对 238,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756,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35%;反对 235,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83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02%;反对 1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893%;反对 1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77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83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02%;反对 1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893%;反对 1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77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