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南京
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测绘股
份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基本信息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万元) 冻结时间
华夏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理财
有限公司南京 10365000000707647 产品专用结算 6,480 2025-12-12
分行 账户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测绘股份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到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 0105 民初 22283 号]等文件,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
下:
原告一:熊焰
原告二:袁志和
原告三:扬州易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原告一、原告二、原告三合称“原告”)
被告一: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 99 号
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向诉讼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履行原被告签
订的《关于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义
务,向原告支付总计 6,480 万元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
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诉讼机构受理上述案件后,原告向诉讼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公司
名下价值 6,480 万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诉讼机构对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的 6,480 万元资金进行了冻结。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被冻结资金金额为 6,480 万元,占公
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16.26%,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0%。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经公司自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其他募集资
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状态正常,除前述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
本次资金冻结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将采取申诉撤销保全或申请保全变更等相关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妥善解决本次资金冻结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被冻结资金金
额为 6,48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
额的 16.2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0%。除前述冻结资金外,募
集资金可正常使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涉诉所致,并
非由于募投项目自身原因而导致。本次资金冻结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及
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辉 刘天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