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1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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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认真讨
论,参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赵玲女士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赵玲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
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赵玲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浙
江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MBA)。1996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先后在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东
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就职,2005 年 7 月加盟聚光科技,目前担任公
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赵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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