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核查回复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
“会计师”)通
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收悉贵
所于近日下发的《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的监管工作
函》(上证公函【2025】4002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监管工
作函”的要求,我们就要求会计师核查和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
下:
问题 2. 关于清青环保
根据公告,公司对清青环保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140.21 万元,拟豁免 390.21
万元,剩余 750 万元约定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完毕。
请公司:(1)列示自收购清青环保以来,按交易性质,公司与清青环保的
往来款项情况及目前余额等;(2)详细说明豁免 390.21 万元债务的形成背景,
豁免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说明公司自收购清青
环保以来对其提供的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时间、担保原因、解除情况
及目前在途担保情况;(4)补充说明剩余 750 万元应收账款的具体偿还安排,
并结合清青环保财务状况、交易对方偿付能力等情况,说明未设置其他履约保
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5)除上述往
来款项、担保外,公司与清青环保是否尚存其他资金往来、未解除担保及其他
任何潜在利益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5)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自收购清青环保以来,按交易性质,公司与清青环保的往来款
项情况及目前余额等;
公司与清青环保往来款各年公司间挂账相同,以韩建河山的入账为例进行列
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应收 本期新增应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
日期 款项性质
款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收款项金额 款项余额
注:2018 年韩建河山与清青环保无往来款。
单位:万元
期初应收款 本期新增应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
日期 款项性质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收款项金额 款项余额
其中:资金拆借 4,096.83 3,215.00
代付社保 1.64
业绩补偿款 735.10
注:本期减少应收款项金额 735.10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5 年 4 月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更正了 2019 年财务报表科目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清青环保原股东未完成业绩对
赌,需支付给清青环保业绩补偿款 735.10 万元,从公司尚欠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单位:万元
期初应收款 本期新增应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款 款项性
日期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收款项金额 项余额 质
其中:资金拆借 1,515.20 740.00
代付社保 1.83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
期初应收款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款 款项性
日期 应收款项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项余额 质
金额
其中:自有资金拆借 1,368.00 4,939.55
募集资金拆借 6,500.00 2,000.00
代付社保 1.02
注:本期新增应收款项金额 6,500 万元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将募集资
金转入清青环保监管账户;本期减少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收到清青环保转回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
期初应收款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款 款项性
日期 应收款项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项余额 质
金额
其中:资金拆借 1,000.75 200.00
募集资金 2,000.00 2,000.00
注:本期新增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清青环保监
管账户,本期减少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收到清青环保转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
期初应收款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款 款项性
日期 应收款项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项余额 质
金额
其中:资金拆借 7,849.98 3,329.06
代付社保 185.40
募集资金 2,000.00 2,000.00
注:本期新增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清青环保监
管账户,本期减少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收到清青环保转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
期初应收款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款 款项性
日期 应收款项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项余额 质
金额
其中:资金拆借 7,595.36 7,662.40
代付社保 70.31
房 租 62.79
募集资金 2,000.00 2,000.00
注:本期新增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清青环保监
管账户,本期减少应收款项金额 2,000 万元主要系收到清青环保转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
期初应收款 本期减少应 期末应收款 款项性
日期 应收款项
项余额 收款项金额 项余额 质
金额
其中:资金拆借 1-8 月 1,131.70 5,968.76
资金拆借 9-11 月 200.00
代付社保 34.59
房 租 37.12
清青原股东股权转
让款
注:本期减少应收款项金额 2,457.53 万元,主要系公司与清青环保、李怀臣 2025 年签署的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减少应收清青环保往来款。
(二)详细说明豁免 390.21 万元债务的形成背景,豁免的主要考虑及合理
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争激烈,公司为扩大环保板块业务市场,成立环保事业部,负责开拓环保业务市
场,2022 年底公司为了各板块业务成本费用的归集,撤销环保事业部并成立清
青环保北京房山分公司,租赁韩建河山大厦七层为办公场所,租赁费为 99.91
万元,自 2023 年开始环保事业部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归清青环保,人员费用为
与清青环保挂往来款项,以上两项费用合计金额 390.21 万元。
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完成不良资产的剥离,促成与河北清能本次股权交易,
经协商公司拟豁免此部分费用,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说明公司自收购清青环保以来对其提供的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发生时间、担保原因、解除情况及目前在途担保情况;
担保是
担保金
被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类 否已经 反担保情
担保方 债权人 额 担保原因
方 起始日 解除日 型 履行完 况
(万元)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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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回复日,韩建河山为清青环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存在为清青
环保提供在途担保情况。
(五)除上述往来款项、担保外,公司与清青环保是否尚存其他资金往来、
未解除担保及其他任何潜在利益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5)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往来款项、担保外,公司与清青环保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未解除担
保及其他任何潜在利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