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二期综合楼A1会议室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2025年12月16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3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47,760,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28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4,687,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40%。
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
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096,486,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8%;
反对4,946,4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弃权455,2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285,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5080%;反对4,946,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977%;弃权4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3%。
上述相关议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祝悦律师、李方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