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总额 130,112.1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3,521.79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9月8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并结项,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共计 5,582.9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扣减
拟投入募 实际累计投 募集资金节余金 项目进展
结项名称 手续费后的净
集资金 入总额 额 情况
额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
注1
本次结项
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
注2
已结项
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注3
补充流动资金 已结项
合计 123,521.79 119,598.61 1,551.48 5,582.93
注1: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余额、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2:利息收入也用于投入项目,因此出现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3:金额含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8.2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节余余额,后续实际转出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 资
金的 节余 资金 因存 在收 到存 款利 息收 入而 产生 一定 变化 ,以 转出 当日 余额 为准 。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
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采购
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亦通过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形成了节余募集资金。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
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582.9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
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
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
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582.9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
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
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波 萧大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