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艾能
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聚”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艾
能聚预计 2026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预计新增 2026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最高敞口额度
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可在被担保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
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授信合同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止目前担 是否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保总额(万 关联 有反
例 率 元) 担保 担保
一、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公 司 控 浙江艾能聚光伏
股 子 公 科技股份有限公 100% 22.25% 3,900.00 否 否
司 司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长兴艾能聚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艾科新能源
有限公司
海宁艾特新能源
有限公司
公司及
海盐优泰新能源
控股子 100% 100.24% / 否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无锡斌炜新能源
有限公司
温州联鸣新能源
有限公司
嘉兴艾特石英制
品有限公司
甘肃艾能聚新能
源有限公司
宁波艾科新能源
有限公司
合肥浙邦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张掖艾科新能源
有限公司
酒泉新盟新能源
有限公司
金昌艾科新能源
有限公司
海宁艾能聚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
诸暨艾科新能源
有限公司
德清新盟新能源
有限公司
公司及 嘉兴艾科新能源
控股子 有限公司
公司 嘉兴艾优新能源
有限公司
铜陵艾能聚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
海盐科盟新能源
有限公司
丽水市艾能聚光 100% / / 否 否
伏科技有限公司
宜兴艾能聚新能
源有限公司
绍兴艾优新能源
有限公司
上海艾能聚新能
源有限公司
盐城艾能聚新能
源有限公司
舟山艾能聚新能
源有限公司
新设或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子公 / / / 否 否
司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当借款实际发生担保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担
保范围内使用(含 2026 年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为 85,208.33 万元,公司预计新增 2026 年度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敞口额度 4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46.94%。上述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因此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议案无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按担保授
权并视业务开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
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对自身偿债能力有充分
的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利益。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艾能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艾能聚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进 何亚东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