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关于自愿披露共建联合实验室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18: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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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1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
      司”)与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签署《北京
      大学医学部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北大医学-阳
      光诺和创新药物联合实验室”协议书》。双方将聚焦细胞治疗、基因
      治疗等前沿领域,以开发临床候选药物为核心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
      势,协同推进公司在创新药物研发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合作事项概述
  为贯彻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促进双方
创新研发工作提质增效,公司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合作共建“北大医学-阳光诺和
创新药物联合实验室”。双方将聚焦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以开发临
床候选药物为核心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公司在创新药物研发领域
的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医学部是中国政府创办的第一所西医院校,为国家“211 工程”首
批建设高校,积淀百年办学底蕴,形成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
教育与研究体系。2000 年与北京大学合并后,医学部充分依托北京大学的综合
学科优势,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大力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科学研究,持续完善基
础设施建设,学科综合实力实现显著跃升,学科布局更趋科学优化。
 (二)本次合作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大学医学部
  乙方: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项目研发工作;乙方负责提供联合实验室所需资
金支持及提出解决技术问题。
  乙方提出需要解决的前瞻性科学和技术问题,甲方的药学院负责组织协调相
关科研力量,在联合实验室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联合攻关,研发国际一流的先进
技术。
  (三)联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
  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概念验证阶段的新药研发,以开发具有世界领先水
平的临床候选药物(PCC)为主要完成目标,所涉及的新药研发领域包括:
  (1)非基因修饰细胞药品(Non-genetically modified CTMPs),包括未经
基因修饰的干细胞及干细胞衍生细胞、免疫细胞以及其他类型的体细胞药品;
  (2)体外基因修饰细胞药品(Ex vivo genetically modified CTMPs)
  (1)核酸类药品(Nucleic acid-based GTMPs)
  (2)病毒载体类药品(Viral vector-based GTMPs)
  (3)溶瘤微生物类药品(Oncolytic microorganism-based GTMPs)
  (4)基因编辑类药品(Gene editing-based GTMPs)
  (1)具有药品属性的组织工程药品(Tissue engineered medicinal products)
  (2)新生抗原类治疗药品(Neoantigen-based medicinal products)
  (3)新型递送系统药品(Novel delivery system-based medicinal products)
  (4)细胞衍生物药品(Cell derivatives-based medicinal products)
  (5)新型微生物类药品(Emerging microorganism-based medicinal products)
及患者隐私并且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的数据),实现针对疾病的新靶点精准
筛选。
  (四)出资方式及经费管理
  乙方提供联合实验室运行费及项目费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万圆整),由乙方在合同期内分期提供。在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乙方提供联合实验室启动运营经费 1,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圆
整),乙方将该经费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其余运营经费分 2 年支付,每
年 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圆整),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内支
付。
  (五)技术成果归属
  联合实验室成立后,乙方委托甲方或者甲乙双方合作在联合实验室进行的研
究课题,其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归甲乙方共同拥有,原则上按照
的新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归甲方、乙方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三方共
同拥有,具体权益比例由三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
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携手北京大学医学部共建“北大医学-阳光诺和创新药物联合实验
室”,是公司深化创新药领域战略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双方
以科研与产业资源互补为合作基石,依托北京大学医学部在生物医药前沿领域的
深厚科研积淀与人才优势,结合公司在药物研发全链条服务、临床候选药物开发
及产业化转化方面的成熟能力,全面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转化通道,为
联合实验室在前沿药物研发领域攻克技术难关、实现高质量创新成果产出奠定核
心基础。
 (二)本次与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合作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
现金流造成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一)创新药研发过程中存在因部分技术瓶颈突破不及预期,进而导致研发
目标无法达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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