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5-06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 1111 号公司会议
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罗志强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表有表决权股份 73,640,3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183,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30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456,45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701%。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29 名,代表股份 456,5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702%。
会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
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10,534,5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3.0265%;弃权 6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3768%;反对 330,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838%;弃权 6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394%。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罗志强、罗胤豪、
毛鹏珍、何佳莹、宁波君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婕文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议案》
同意 73,339,7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2955%;弃权 82,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6,0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1703%;反对 217,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677%;弃权 82,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
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62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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