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生态修复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3,3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4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45,677,64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357.55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兴华验字(2021)第03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情况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3) 项目原预
序 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2)/(1) 定可使用
号 (1)
(2) 状态日期
生态修复产品 2025年12
生产基地项目 月31日
补充工程项目
营运资金
合计 45,448.20 25,774.24 23,023.71 89.33% -
注:1、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满足募投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
解决;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方案
进行优化调整,及受工程施工、物流运输等环节周期增加等外部环境的影响,结合募
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
进度,审慎决定将“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
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三座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其中4号
楼已于2025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并转固定资产,2号楼和3号楼于2025年11
月主体验收完成。因项目整体装修及相关设备供货期和系统安装调试等
工作所需时间延长,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
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从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7年6月30日。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
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有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有助于
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和优化布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从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7年6月30日,是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及
公司规划做出的审慎调整,在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中,可能存在宏观政
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外部原因以及公司自身内部原因,导致募投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实施、实际产生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态修复产品
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中生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冠中生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