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高新投体系融资合作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
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或融资额度。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
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其中:
拟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2 亿元,拟为资产
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8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63.29%。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合作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与深圳市高新投体系的合作,充分依托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
权证券化”融资产品及贴息支持政策红利,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与深圳市
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签署《借款合同》及《质
押合同》。本次融资以公司持有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为质押标的,成功获得人民
币 3,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 1 年,并可享受低息补贴政策。
本次融资合作中,在高新投体系的协同赋能下,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书》,由其为上述
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
晟”)作为协同合作主体,分别与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保证合同》、与高新投融
资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深圳永晟以保证人的身份为公司上述借款向高
新投小额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反担保保证人身份因公司上述借款为高
新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
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90815XU
注册资本 195,484.782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公直
成立日期 1995-12-20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
注册地址
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3401
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
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
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
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
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
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
经营范围 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
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
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
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
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
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
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
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
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
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9,914,181.13 1,592,161,699.94
负债总额 537,863,421.22 439,234,22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2,140,870.79 346,292,478.26
营业利润 11,295,405.00 -139,893,786.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兆新股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出借方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
楼 10-25 单元
(3)法定代表人:曾珲
(4)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3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6)注册资本:119,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
得吸收公众存款)。
(8)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小额贷 100%的股权。
(1)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
基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2402
(3)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4)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6)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
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 46.3356%
的股权;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 27.0686%的股权;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 26.5958%的股权。
公司与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高新投小额贷、高新
投融资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质人)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权人)
借款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
质押财产: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 1 项发明专利
债务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与高新投小额贷(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乙
方同意为该借款合同项下甲方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签署相应的担
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甲
方同意并确认以保证人的身份向乙方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
的费用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
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
担保权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了《担保协议
书》,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与债权人签署相应的担保
合同,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约定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为保障《担保协议书》项下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
人的身份向乙方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乙方因履行担保义
务而垫付的资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乙方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含反担
保债权,下同)/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和其他相关合理费
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
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与深圳市高新投体系的合作,公司充分依托深圳市南山区“知
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产品及贴息支持政策红利,以持有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为质
押标的,向高新投小额贷申请融资。不仅有效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
成本,更实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激活与高效运用。目前公司整体发展稳健向好,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区间,本次融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发生之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实
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496.4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3.05%;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兆新股份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8,722.1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7.89%。公司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
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