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5 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汽车”)、
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月同芯”)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7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
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的履约担保;两
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7.5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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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亿)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授信担保额 履约担保额
度 度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28 2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00% 14 2
深圳同兴达 南昌汽车 100% 1 0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00% 1 3
深圳同兴达 展宏新材 80% 3 1.5
深圳同兴达 日月同芯 75.76% 10 0
深圳同兴达 印度同兴达 99.99% 0 2
合计 57 10.5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
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子公司日月同芯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9,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融资授信担保。
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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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提供人民币 5,300 万元的履约担保。
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精密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
融资授信担保。
近期重新签订了《公司持续性保函》,为子公司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922
万元美元的融资授信担保。同时双方同意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签订的《持续性保
函》终止。
担保额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度占上
担保方 前对被担 本次使用 是否
最近一期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保方的担 担保额度 关联
资产负债 最近一
例 保余额(万 (万元) 担保
率 期净资
元)
产比例
日月同芯 75.76% 47.53% 50,928.21 ¥5,000 2.74% 是
¥34,000 14.30% 是
南昌精密 100% 73.17% 63,917.74
¥5,300(
同兴达 2.23% 是
履约)
赣州电子 100% 56.55% 96,339.37 ¥8,000 3.36% 是
展宏新材 80% 90.87% 10,562.68 $922 2.74% 是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
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
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 497 号
注册资本:99,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日月同芯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5.76%股权。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7#
楼研发楼 9 层及 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
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日月同芯 75.76% 114,403.62 55,011.01 59,392.61 7,849.06 -9,463.25 -9,134.70
南昌精密 100% 247,945.41 186,059.42 61,885.99 282,235.33 -248.88 562.15
赣州电子 100% 493,022.73 277,292.00 215,730.73 549,784.60 5,997.71 7,182.75
展宏新材 80% 31,809.96 29,436.37 2,373.60 50,758.52 320.02 427.74
被担保人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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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日月同芯 75.76% 132,812.68 63,121.75 69,690.94 15,888.30 -7,216.29 -7,180.87
南昌精密 100% 232,593.92 170,185.40 62,408.52 265,775.13 -132.38 522.53
赣州电子 100% 506,929.25 286,663.36 220,265.89 426,177.85 4,813.16 4,535.16
展宏新材 80% 29,421.51 26,735.29 2,686.22 35,132.88 283.33 312.62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 担保范围为: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
农业银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日月同芯 同兴达 行昆山 ¥5,000 日起三年,每一主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行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
间单独计算。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
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
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包括下列各项之和:债权本
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江西银 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行赣江
南昌精密 同兴达 ¥9,000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新区分
三年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行
债权人(以下称“乙方”)为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利息、
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
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各笔主债务的债务
交通银 履 行 期 限 (开 立 银 担保范围为: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江西 ¥5,000 行 承 兑 汇 票 /信 用 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分行 证/担保函项下,根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
据债权人垫付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日期)分别计算。每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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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
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 满 之 日 (或 债 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
每笔债权分别计 担保范围为: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
算,自每笔债权合 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
浦发银 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同债务履行期届满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南昌 ¥10,000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
之日起至该债权合
分行 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
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止。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
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
按乙方为债务人办 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
理的单笔授信业务 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
分别计算,即自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
建设银 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笔授信业务的主合
南昌精密 同兴达 行南昌 ¥5,000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
同签订之日起至债
支行 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
务人在该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履行期限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
届满日后三年止。 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自本合同签署之
远东国
日始至租赁合同项 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
际融资 ¥ 5,300
南昌精密 同兴达 下主债务履行期届 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租赁有 (履约)
满之日起满三年的 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限公司
期间 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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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1、本金余额人民币五千万元
整;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
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 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
中国银 的债务逐笔单独计 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行赣江 算保证期间,各债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南昌精密 同兴达 ¥5,000
新区支 务保证期间为该笔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行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之日起三年。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
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
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
各笔主债务的履行
期 限 (开 立 银 行 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
保函项下,根据债
权人垫付款项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分别计算。每一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 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
交通银 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证期间为,自该笔
赣州电子 同兴达 行赣州 ¥8,000 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分行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之 日 (或 债 权 人 垫
付款项之日)起,计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
三年止。
保证人在本保函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下的保证期间从本
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信函项下
大华银 保函生效日起算,
全部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衍生品交易
展宏新材 同兴达 行中山 $922 于融资信函项下债
项下的付款、提前终止应付额、违约金、
分行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损害赔偿金、其他任何应偿付的开支以及
日 后 [ 五 (5)] 年 结
为银行实现融资信函项下的所有和任何
束。
权利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法律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
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23%。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26,848.01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为 82.75%。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