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合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司章程》
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
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
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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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提交表决的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投
票栏中填写投票数。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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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 号公司 A1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五)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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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津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智合”)的全资子公司赤峰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智合”)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财务资助(包含公司对赤峰智合的前期财务资助余
额),借款利率参照 LPR+10%范围内设定,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
计算。赤峰智合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
款,有效期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在该期限内财务资助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赤峰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学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429MAC1MCQLXL
成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富金路 313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富金路 313 号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生物基材料的生产、销售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天津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项目
月 30 日(未经审计) 31 日(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48,145.45 40,448.38
负债总额 49,547.38 40,7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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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净额 -1,401.94 -324.17
净利润 -1,077.77 -628.62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
?无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
□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赤峰智合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资信风险。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赤峰智合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智合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天津
智合 25%的股权,公司通过天津智合其他股东向公司委托表决权等方式拥有天
津智合 100%的表决权,实际控制天津智合及赤峰智合。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赤峰智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
照 LPR+10%范围内设定,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赤峰智合
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款,有效期为不
超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赤峰智合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赤峰智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
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赤峰智合的经营管理,
控制资金风险,并推动赤峰智合采用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以满足赤峰智合的业
务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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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项目 金额(亿元)
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
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 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含本次)为 12.45 亿元,
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赤峰智合)的财务资助,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8.65%,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