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议案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
)成立于 2018 年 2 月,主要负责运营
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
资源、产业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
体 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
)
持有数字新媒体 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由于工程改造、房屋租赁投入较大,为保
障资金安全,2023 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
科提供借款不超过 3,96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
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
《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 2023-040)
。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 3,317 万
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 1,709 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
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
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及北广集团拟对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
行贷款市场利率,展期 12 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变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次提供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公司及北广集团作为数字新媒体股东,拟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
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其中电子城高科借款展期 3,317 万元,借款展期
后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
市场利率。北广集团借款展期 1,709 万元,借款展期后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
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数字新媒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A95X96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 12 号院 5 幢 1 层 1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 12 号院 5 幢 1 层 101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出租办
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
主营业务 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
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18.09 21,384.8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1,292.45 31,400.82
资产净额 -10,374.35 -10,015.96
营业收入 1,370.72 1,835.05
净利润 -358.39 -2,449.62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
√无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注:表中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加资产净额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数字新媒体资信状况
经核实,数字新媒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数字新媒体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关联关系 履行义务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 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
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合计 100%
(四)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为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为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3,317 万元
(五)资助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资助利率: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七)资金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公司与数字新媒体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
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
安全管控。
五、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借款展期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总余额为 3,31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
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