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文娜杰女士和彭秋华
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文娜杰女士(项目合伙人)
不再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信永中和指派注册会计师唐玲女士接替文
娜杰女士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审计工
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玲女士(项目合伙人)和彭秋华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唐玲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玲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唐玲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
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