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兴证券”)作为江苏三房巷聚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7,477,358.49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
字[2023]0000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8,747.7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2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进展
额 1
注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2
材料项目
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年
片项目
合计 248,747.74
注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注 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绿色多功能
瓶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1,932.24 万元,节余募
集资金 8,221.35 万元,拟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本项目结项后,公司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绿色多功
结项名称
能瓶片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注1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118,747.74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11,932.24 万元
注2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8,221.35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8,221.35 万元
注 1:“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放期
间获得的利息收入,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由于结算周
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此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放期
间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
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8,221.3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
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战略发展,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潇潇 肖楚男
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