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
规定,对昆船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3.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80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6,562,631.5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09 号)验证。公
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75,000.00 75,0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人民
币 29,819.54 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
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49,144.72 万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2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
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
计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585.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
活动,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田斌王明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