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22: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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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确
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
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条   总经理在拟定或研究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
度时,应当听取董事长和公司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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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十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聘
任和解聘。提名委员会提名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详细资
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第十四条   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
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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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督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及各项内控制度;
  (二)对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任用和考核提出意见;
  (三)参与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费用开支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
损方案的编制;
  (四)审核公司资金使用的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
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五)对股东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并报送股东会
和公司董事会;
  (七)审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情况;
  (八)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情况;
  (九)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
定。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
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要问
题的会议,是总经理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
  总经理为履行职权所做的决策除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形式做出外,还可以
总经理决定指令方式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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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
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代其主持会议。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
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
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三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除列席人员和记录员外)在总经理
就某一议事事项作出决定前,应客观、准确、真实、及时地向总经理提供可供其
作出合理判断的基础性情况说明和相关资料。有关事项经过充分讨论后未达成一
致意见的,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总经理办公会应至
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
  (三)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
  (四)讨论事项之案由、讨论情况及决定;
  (五)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记录为公司重要档案,
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出
最后决策。
               第六章   总经理的报告事项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
  (三)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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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五)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六)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项;
  (七)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董事会要求以书面方式报
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
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
会报告。
               第七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    总经理接受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考核,其薪酬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薪酬与业绩相
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绩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指导。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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