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11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及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车俊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车俊河先生因公司组织架构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
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车俊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车俊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俊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车俊河先生辞职后,
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车俊河先
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车俊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鉴于车俊河先生原已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保持
不变。车俊河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
车俊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刘天文先生、张旭明先生
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车俊河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车俊河先生简历
车俊河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3 年至 1995 年,任北京科海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1995 年至 1996
年,任中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1996 年至 1998 年,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员
工;1999 年,任长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00 年至 2001 年,任北京亚商在线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2001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数字业务事业群总裁、董事、首席运营官;2020 年 9 月至今,任软通动力信息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业务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俊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车俊河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