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5-1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之控股子公司
前期已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将继续通过信用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分别为
相应的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有效期
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
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指定高管人员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进
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被转授权人员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
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有担保事项进展
(一)担保事项概述
前期已向 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大华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新加
坡”)申请银行贷款港币 105,019.54 万元(人民币 9,7206.09 万元),期限 3 年,2024 年 12
月贷款到期并展期 1 年,并已完成提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已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担保。
序号 担保主体 担保方式及担保物
SCPG Holdings Company
公司,以下简称“SCPG”)
Sunshine Business Limited 以持有的 Intense Sunshine
Limited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In-power No.1 Limited 以持有的沃尔玛亚洲房地产开发
(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珠海”)100%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
In-power No.1 Limited
In-power No.3 Limited 以持有的南昌汇贤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昌汇贤”)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In-power No.4 Limited
In-power No.4 Limited 以持有的沃尔玛亚洲商业管理(惠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惠州”)100%股权提
供质押担保
沃尔玛珠海 沃尔玛珠海以持有的珠海香洲印象城提供抵押担保
南昌汇贤 南昌汇贤以持有的南昌红谷滩印象城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目前,贷款余额为港币 105,019.54 万元。近期经申请,大华银行同意继续提供贷款,
期限 1 年,上述担保方式不变。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SCPG 等提供担保主体与大华新加坡签署就前述融资事项分别签订相关信用保证、抵押、
质押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相关担保本金金额为港币 105,019.54 万元,担保期限为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tense Sunshin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地: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Tortola
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维京群岛)
注册资本:3 美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烈阳资产总额 21,608.83 万元,负债总额 18,489.05 万元,净资
产 3,119.79 万元;2024 年 1 月-12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1,065.95 万元,净利润-1,065.9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烈阳资产总额 20,719.43 万元,负债总额 18,239.45 万元,净资
产 2,479.98 万元;2025 年 1 月-11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639.81 万元,净利润-639.8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截至目前,烈阳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烈阳以持有的 In-power No.1 Limited、In-power
No.3 Limited 及 In-power No.4 Limited 各自 10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烈阳为在维京
群岛注册的公司,不适用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是否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844.93亿元,占公司 2024年末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1.6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819.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人民币16.6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8.73亿元。公司无逾
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844.93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 41.69%。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