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
事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于
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被动形成,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炳生、徐 群、钱荣麓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炳生
徐 群
钱荣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