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姜洪元 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候
选 人 。现 公 开 声 明 和 保 证 ,本 人 与 该 公 司 之间 不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行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规 则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及 独 立 性 的 要 求 ,具 体 声明 并承 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提 名委 员会 资格 审查 ,提名 人与 本人 不存 在利 害
关系 或者 其他 可能 影响 独立 履职 情形 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本人 不存 在《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公 司法 》第一 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 上市 公司 独立 董事 管理 办
法》和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业务 规则 规定 的独 立董 事任 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本人 已经 参加 培训 并取 得证 券交 易所 认可 的相 关
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公
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中共 中央 纪委《关于
规范 中管 干部 辞去 公职 或者 退( 离) 休后 担任 上市 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 、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中共 中央 纪委 、教育
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中国 人民 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 、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中国 证监 会《证券
基金 经营 机构 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及从 业人 员监 督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 、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银行 业金 融机 构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 、本 人担 任独 立董 事不 会违 反《 保险 公司 董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 、本人 担任 独立 董事 不会 违反 其他 法律 、行政 法
规、部门 规章 、规范 性文 件和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业 务规 则等
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五、 本人 具备 上市 公司 运作 相 关的 基本 知识 ,熟 悉
相关 法律 、行政 法规 、部门 规章 、规范 性文 件及 深圳 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
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
册会 计师 资格 ,或具 有会 计 、审计 或者 财务 管理 专业 的高
级职 称、副教 授或 以上 职称 、博士 学位 ,或具 有经 济管 理
方面 高级 职称 且在 会计 、审计 或者 财务 管理 等专 业岗 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 、本人 及本 人直 系亲 属 、主要 社会 关系 均不 在该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 、本人 及本 人直 系亲 属不 是直 接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 、本人 及本 人直 系亲 属不 在直 接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
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 、本人 及本 人直 系亲 属不 在该 公司 控股 股东 、实
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一 、本 人不 是为 该公 司及 其 控股 股东 、实 际控 制
人或 者其 各自 的附 属企 业提 供财 务、法律 、咨询 、保荐 等
服务 的人 员,包括 但不 限于 提供 服务 的中 介机 构的 项目 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 二 、本人 与上 市公 司及 其控 股股 东、实际 控制 人
或者 其各 自的 附属 企业 不存 在重 大业 务往 来,也不 在有 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 三 、本人 在最 近十 二个 月内 不具 有第 十七 项至 第
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 四 、本人 不是 被中 国证 监会 采取 不得 担任 上市 公
司董 事、高级 管理 人员 证券 市场 禁入 措施 ,且期 限尚 未届
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五 、 本人 不 是被 证 券交 易 场所 公 开认 定 不适 合 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 七、本人 不是 因涉 嫌证 券期 货违 法犯 罪,被中 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 八 、本人 最近 三十 六个 月未 受到 证券 交易 所公 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
会提 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
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
的 法 律 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 担任 该公 司独 立董 事期 间,如出 现不 符合 独
立董 事任 职资 格情 形的 ,本人 将及 时向 公司 董事 会报 告并
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
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
录入 、报送 给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或对 外公 告 ,董事 会秘 书的
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如任 职期 间因 本人 辞职 导致 独立 董事 比例 不符 合
相关 规定 或欠 缺会 计专 业人 士的 ,本 人将 持续 履行 职责 ,
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姜洪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