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90),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向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
事会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
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中华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5,5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合计拥有 142,972,279 股股份的表决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
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0)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
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
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1)提案 1.0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在一年内出售重大资产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提案 1.00、提案 2.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3.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
(3)股东会就提案 1.00 进行表决时,关联方窦剑文先生、潘艳芝女士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股
东会就提案 2.00 进行表决时,交易对方西安精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吴彦林应当
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 月
认。来信请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71 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 A 座 19 层,邮
编:73001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1)联系人:赵菁
(2)电话:0931—8553529
(3)传真:0931—8553529
(4)邮编:730010
(5)邮箱:securities@haimo.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证件号码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
姓名/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
审议的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
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授权
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