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5-05-14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及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 号),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4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400.00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91,292.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395,108,707.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到账。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同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 030019 号)。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
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222,296.00 140,0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0,134.09 万元,其
中 19,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暂未到期,剩余 1,134.09 万元均存放
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发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款项,根据支付进度安排,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
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支付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
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与拟购买相关产品的发行方及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代表人、保荐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支付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专项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