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6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
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52.2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5,32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6.55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41,039,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73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4 人,代表股份 23,325,9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3 人,代表股份 23,324,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9434%。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34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98,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2%;反对2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595,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8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23%;反对4,437,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55%;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2,646,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0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83%;反对3,71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8%;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6,335,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94,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2%;反对24,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6,337,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95,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反对25,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1,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75,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17%;反对4,44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8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表决情况:同意131,91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77,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73%;反对4,442,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57%;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表决情况:同意131,923,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8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62%;反对4,439,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20%;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表决情况:同意131,92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7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55%;反对4,43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1%;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表决情况:同意131,920,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78,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50%;反对4,43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1%;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表决情况:同意131,92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7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46%;反对4,43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33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92,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8%;反对24,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表决情况:同意131,898,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57,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24%;反对4,460,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4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表决情况:同意131,89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58,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59%;反对4,460,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16%;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表决情况:同意131,899,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5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63%;反对4,45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43%;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表决情况:同意131,90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59,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536%;反对4,458,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47%;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白冰律师、冯颖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