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7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北京时间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楼会议室。
的方式。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4 人,代表股份 229,908,03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64,260,59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4 人,代表股份 65,647,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38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8 人,代表股份 66,979,83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32,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4 人,代表股份 65,647,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89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管理人代表出席了本次出
资人组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
(一)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78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1%;
反对 1,07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2%;弃权
份总数的 0.0227%。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808,1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暨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同意 65,855,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6002%;弃权 5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委派的陈万财律师、周洁律师通过现
场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