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建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2025]207号)。主要内容如下:
林建伟因未能按照其作出的私募基金差额补足承诺履行对公司的补偿义务,
截至决定书出具日,待向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为17,747.22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林建伟未按承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构成《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承诺指引》)第十五条规
定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
《承诺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林建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林建伟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林建伟先生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积极整改,履行承
诺义务。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所涉及的主体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