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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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单位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
 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邹宏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
 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完成选举后,邹宏英女士将填补卜一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
 中担任的委员职务。
   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候选人简历
  邹宏英,女,满族,1964年9月出生,河北辛集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成本科科长、
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00年10月至2009年1月先后任中冶集团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中冶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冶京诚、中国恩菲监事会主席;2009年1月至2016
年10月先后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裁、总会计师、党委
常委,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冶京诚、中国恩菲监事会主席;2016
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中冶集团党委常委,中国中冶党委常委、副总裁、总会计
师;2024年12月至今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兼职董监事。
  邹宏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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