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 声迅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中审众环 ”)
称“永拓所 ”)
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
定。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
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
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
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1,304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23 人。
中审众环经审计的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
费 35,961.69 万元。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
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 自
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监管管
理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松,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
署或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昀昊,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或复
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
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 8 年审计服务,2024 年度对公司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
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永拓所、中
审众环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
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聘任中
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
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